中文/English/日本语
首页 | 区域概况 | 招商选资 | 经贸发展 | 政务公开 | 党建之窗 | 社会事业 | 服务中心 | 政企互通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 天气预报:今天多云;明天多云到阴,傍晚到夜里转阴有阵雨
关于发布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“四条禁令”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海宁廉政网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党委和人民政府,省直属各单位:
  为了有效地促进机关作风转变,推进机关效能建设,特制定“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‘四条禁令’”,全省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。   
  一、严禁擅离岗位,擅离职守;
  二、严禁网上聊天、炒股,玩电脑游戏;
  三、严禁中餐饮酒(接待省外客人不在此列);
  四、严禁在办事、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、礼金。
  “四条禁令”自发布日起实行。对违反“四条禁令”者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、告诫、扣发岗位考核奖、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或纪律处分。
  
 
 
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
浙  江  省   监  察  厅
2004年8月19日



附件:
隐私安全 | 版权保护 | 联系我们 | 常见问题
主办单位:海宁市尖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主办
建议IE7.0 1024*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0895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