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举报内容:
海宁市户籍的育龄妇女,当年或历年有不符合法定条件出生瞒报、虚报、漏报的。
二、举报办法:
凡发现有不符合法定条件出生而当地未如实上报的,均可来信、来函或电话举报到:
嘉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,举报电话:83929310;
海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,举报电话87288498;
海宁市尖山新区(黄湾镇)计生办,举报电话87955328。
三、奖励办法:
经查实后由受报组织直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:
举报多生一孩,奖励200元;
举报多生二孩,奖励300元;
举报多生三孩及以上,奖励500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