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办工作职责
1、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制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
2、 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。
3、 负责双拥、优抚安置工作,做好全镇烈军属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的管理与发放。
4、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,“三无”与“五保”人员集中供养工作,负责指导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。
5、 负责救灾救济、助困、助医、助学助残、走访慰问等各类帮扶救助工作开展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,负责接受慈善捐赠与分配发放工作。
6、 负责殡葬管理工作,推进殡葬改革。加强生态墓地建设,规范村公益性墓地与灰寄存堂工作。
7、 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,指导村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化建设,做好老年电大工作,按规定做好老年人优待汇总上报工作。
8、 负责本辖区地名命名、更名的申报与地名标志的设置、管理工作,协助做好行政区域调整、更名的审核与申报工作。
9、 协助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与日常管理工作。
10、协助做好民间组织的登记与管理工作。
11、负责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与日常帮扶工作。 |